李晨维护名誉权败诉 因文章无明显不当被驳回诉讼请求
近年来,李晨在娱乐圈发展可算是越来越好了,虽然他现在已经和范冰冰分手了,但是他的事业丝毫没有受到影响,大家对他依旧非常关注,近日,网曝李晨维护名誉权败诉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《李晨与李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》。判决书显示,被告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上转述了《渣男李晨现形记》一文的内容,称文章提到了“李晨人品”、“李晨插刀教”、“李晨微博已搜不到任何与范冰冰18年有关的了”。
被告还表示“文章的真假不做评论,都来说说你对李晨的印象吧”。对此李晨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,判令被告李某某在涉案微博主页置顶位向李晨公开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。
经过法院判定,被告转发娱乐圈明星相关文章并无明显不当,亦不存在损害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恶意,未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,故驳回李晨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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